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在我院开班

时间:2015-11-17设置

  2015年1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在我校中山北一路校区第七教学楼202教室隆重举行。出席本次开班典礼的领导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树清先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法制处处长史圣平先生、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黄颖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门峰先生。
  黄颖副校长首先代表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全体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的悠久历史以及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在高层次非学历教育(培训)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感谢内蒙古财政厅对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信任,保证学院为大家提供最好的培训配套服务,希望全体学员在上海财经大学培训期间学有所获、生活愉快。
  韩树清先生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全体学员对继续教育学院的各位老师为此次培训所做的大量前期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他要求学员珍惜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举一反三、学以致用。最后,他祝培训班圆满成功,祝各位学员学有所成。
  开班典礼后,与会领导与全体学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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